Wednesday, April 02, 2008

值得深思

今晚有機會與一對外國夫婦飯聚,談起現今教會情況等事,當問及他們認為理想的講道時間長短時,他們一致認為20分鐘。因為作丈夫的曾於UC BERKELEY校外進修部修讀怎樣教育成年人,導師指成年人專注力只有廿分鐘,若只是純粹單向式演講,吸收程度幾近零。所以這位丈夫談到,基本上將三點減為講一點最理想。

與他們一席話之前,在剛過去一週,我的講道又真是只有一點,亦剛巧在廿分鐘內完成,莫非以後講道都應該重點式出擊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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